擬錄取考生名單是指在招生院校通過復試和政審的考生名單,由招生院校討論確定。
考生註意,擬錄取並非最終錄取,相關材料需要稍後郵寄。
復試內容
復試考試由專業知識筆試、外語(英語)聽說測試和綜合素質考試三項內容組成。每項滿分為100,每項分值不得低於60分,否則不予錄取。
綜合素質考試
綜合素質考試在面試中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學術態度、培養潛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心理素質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查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
資格考試
進入復試的考生應按照學校和院校復試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並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學院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身份認定和考試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