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不超過55歲,碩士以上學歷,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科研項目及學術成果:申請碩士學位擔任指導教師者,目前至少應主持三類以上科研項目1項,五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三篇與所申請學科密切相關的高水平代表性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