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高等學校將於每年6月30日前向獲獎學生壹次性發放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165438,頒發教育部統壹印制的榮譽證書,並記入學籍檔案。
3.該獎學金不僅有利於鼓勵研究生“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也有利於國家為各行各業培養大批高素質的研究生人才,從而為“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提供新的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