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知識:
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必須在下壹學年開學前向培養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方可重新申請入學。研究生因病不能堅持學業,經培養單位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休息治療的,可以申請休學。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招生單位同意,可保留錄取資格,入學前工作1至2年。被錄取的考生保留錄取資格,納入招生單位當年招生計劃。
保留入學資格壹年的政策由教育部規定。妳的條件完全符合。妳不妨準備好醫院的證明信,找壹些家庭收入信息的證明材料,比如父母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提前寫好申請。把這三樣東西帶上,以便有備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