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是指博士學位申請者為獲得學位而提交的研究論文。是學位授予單位評定和決定是否授予博士學位的最重要或全部依據。
壹般要求論文有創新成果,通過公辯。中國規定,論文應表明作者有能力獨立從事科學研究,並在科學或專門技術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博士論文或摘要應在答辯前3個月送交相關單位,由同行評審。
學位授予單位應邀請2名相關專家評審並撰寫學術評論,組織答辯委員會進行答辯。通過者,由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博士學位。答辯必須在申請人通過博士學位課程考試並考核合格後進行。如果答辯失敗,經答辯委員會同意,論文可在2年內修改,重新答辯。
學位級別:
在中國,學位分為三個等級:學士、碩士和博士。碩士是介於學士和博士之間的研究生,碩士通常象征著壹種基本的獨立思考能力。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與研究生同等學術能力,通過碩士學位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達到上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