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博士生科研資助由學校博士科研資助和導師博士科研資助兩部分組成,資助時間不超過3.5年。
博士研究資助金按月支付給學校,每年支付12個月,由學生處與研究生部核對名單後支付。
博士研究資助的導師部分按季度發放,每年發放四個季度。學院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學院按季度收集名單和導師的基金卡,提交給學生處。學生處與研究生部核對名單後發放。導師部分從導師校外科研項目經費中支付。兼職導師給予的科研補助,可以從獎勵基金和發展基金中支付。
第四條博士生科研資助津貼的導師部分必須由校外科研經費支付,不得以現金形式支付,導師之間可以相互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