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組織。
1,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研究生招生復試的方針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全面負責指導全校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制定二級學院復試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學院復試錄取工作;並按學科、專業設立若幹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生綜合面試。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於5名教師組成,1組長。復試小組成員應嚴謹求實,秉公辦事,無直系親屬報考。
3.各學院應對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價規則和標準。
復試的基本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求和學生情況按壹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壹般不低於120%。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資格進行全面審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參加復試。
3.考場要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封存備查。
4.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密,集體決策,公開透明。
妳可以在官網看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