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復試壹般安排在3月中旬、下旬或4月上旬,屆時會在網上公布復試通知及相關要求。復試將根據壹個誌願的上線情況和生源情況分批進行;同批次復試資格主要根據考生生源質量、考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和創新實踐能力確定,錄取資格根據不同批次之間考生綜合評價確定。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業務課筆試、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測試、體檢等。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非全日制本科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誌願情況和復試總成績進行排名。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和復試的構成和比例等具體要求見復試錄取辦法。在國家下達的計劃中,學校根據考生復試排名、身體健康、政審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