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我國自1996起試點LLM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的。
2.法學碩士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3.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不壹樣的。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教學和學術方面,而法律碩士是實踐性和應用性的。
4.法律碩士* * *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本科生學習,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本科生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