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臨時證明”的有效期只有6個月。如有必要,最多可申請延期6個月。但是,這種“臨時證明”的有效性最終由雇主決定。申請人取得正式學位證後,請立即將正式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翻譯件連同“臨時證明”壹起寄送至原提交證明材料的驗證中心或服務中心,以換取正式學歷認證。
但是需要註意的是,英國碩士認證提交材料的地點必須與第壹次提交的地點相同,否則只能再次申請認證。
其中已經拿到英國碩士學位證書的劉同學就遇到了拿不到學位證書的問題,因為在英國的學校,他基本上很早就可以修完學分回國,但是畢業證要上半年才能發。在這種情況下,任何職業規劃都無法在回國後立即實施,比如留學生要考公務員、進入銀行等機構或者找工作實習等。沒有學位證或畢業證,是不可能做國外學歷認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