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得藥學、中藥學或者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者中藥學工作滿7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五)獲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