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研究生實行學分制,學習期限壹般為3年。提前完成培養計劃的研究生,可申請提前答辯和畢業。遇有特殊情況,確需延期學習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學院審核,研究生部批準,可適當延長學習時間,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