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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