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方法首先需要知道各科對應的GPA和分數,然後用各科所用的課程學分和GPA之和除以課程學分之和,即平均GPA =(課程學分1×GPA+課程學分2×GPA+課程學分n× GPA) ÷(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例如,本學期有***5門課程:
課程1成績92,績點4,學分3;
課程2成績70.5,績點2,學分2;
課程三成績76,績點2.7,學分2.5;
課程4成績81,績點3,學分1;
課程5的成績是94,績點是4,學分是3。
那麽最終的平均績點就是(4×3+2×2+2.7×2.5+3×1+4×3)÷(3+2+2.5+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