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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第二次被請到了學校公安處。這壹次,她非常生氣。當警察責罵她,問她做了什麽壞事時,她有壹種豁出去的沖動。反過來,她問警察:妳為什麽不關心危及生命的事件?這是件大事。妳們是認真的。
小警察盯著她問:“生死有什麽關系?”
“為什麽不在乎壹個女生走丟了?”
“哪個女孩丟了?為什麽我們不知道這裏?沒人舉報怎麽辦?先說說妳吧。”
“妳想讓我說什麽?我做了什麽?在網吧上網違法嗎?”
“問題的關鍵是妳在網上做了什麽?”
“我在網上還能做什麽?看帖子,瀏覽網頁,消磨時間。”
“還有其他的嗎?說實話,別以為發個帖子就沒人知道,沒人知道,壹切都在我們掌控之中。如果形成人身攻擊,屬於誹謗。嚴重的話會構成誹謗罪,要負法律責任。妳知道嗎?”
“我做了什麽?我詆毀過誰?”夏氣得睜大了眼睛。
“我們不只是‘邀請’妳來這裏,我們有真正的證據。”
“那妳把妳的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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