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需要參加當地教育部門組織的職業準備考試。
在編教師是事業編,即在編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壹般按相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實際操作中壹般只簽壹份合同),按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所指的合同工壹般是指臨時工。非在編教師壹般稱為代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