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國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對此有相應規定:
第六十九條招生單位應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的招生計劃。
在本招生單位中,學術類招生計劃可調劑使用專業學位,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能調劑使用學術類專業。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劑使用。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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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438+2009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相關規定:
第七十八條招生單位應當提前在其網站上公布研究生章程、招生政策法規、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招生章程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本單位各專業研究生報考條件。
學制、學習方式、學費標準、獎助方式、畢業就業、住宿和實訓校園等。招生章程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第七十九條在復試錄取階段,招生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上提前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以及各院系(系、所)或學科、專業的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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