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只允許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書寫筆、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根據招生單位註明的準考證需要攜帶的用具。
無書籍、報紙、手稿、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攝影器材、掃描設備等。)或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允許帶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擴展數據:
關於考研考場相關要求的規定:
1.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為宜。考生座位成行排列,相鄰考生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80厘米。每個考場配備2至3名監考人員,考場外有多名移動監考人員和視頻監考人員,均由考點監考人員指定。
2.試卷到達考場後,考點負責人應檢查試卷盒(袋)的密封情況,無誤後打開試卷盒(袋),取出後檢查試卷盒(袋)有無滯留或遺漏。
教育部-2018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