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術或科研機構擔任研究助理(不是助理研究員,不要混淆)。
2.博物館、動物園和常規水族館充當行政、技術和研究助手。
3.石油公司、環境規劃公司和建築公司(指與海洋地質有關的公司)的雇傭。
4.在環保、生態保育等基金會、社團工作。
5.從事水質處理和汙水處理行業工作(海洋微生物學方面)。
6.醫院、制藥廠和醫學院的研究助理(在海洋生物生理學、自然化學和藻類科學方面)。
8.水產養殖、海洋捕撈和其他行業(商業海水養殖、魚類和生物資源、浮遊生物、
誘餌專業)。
9.漁業協會和漁船公司的就業情況(就海洋生物資源而言)。
10.以上述職業公務員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