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後3個月內復試、復試、復試合格的地方考生,取得學籍,由招生單位按照總政治部的規定和程序辦理入伍手續。家屬享受軍人家屬待遇,本人享受軍隊幹部待遇。他們軍銜的工資是根據軍事院校的畢業生來定的。學員畢業後由總政治部幹部部按照專業匹配、學用結合的原則在全軍分配工作,研究生起點為脫產崗位。
自2006年起,解放軍總政治部首次將地方人員納入軍隊院校研究生招生計劃,並征集入伍。招生人數700人左右,女生比例10%。具體計劃和報名要求,考生應向培養單位咨詢。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08年,軍隊系統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同步進行。軍隊招收研究生復試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不得單獨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