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應該先去政教處向老師申請退學。然後填寫學校規定的申請表,說明原因並簽字,有家長、班主任或輔導員、系領導、其他相關部門、學籍管理部門、校領導的簽名。
之後學校註冊管理部門發出退學通知,辦理離校手續。檔案管理部門會將檔案放回原處。
如果戶口已經遷走,就必須到戶口遷入地的有關部門辦理。
擴展數據:
“輟學”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前輟學(被開除學籍者除外);也可指已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但未完成畢業論文者(包括未進行畢業論文答辯者)。由培訓單位出具自制的休學證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