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符合招聘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自願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符合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大標準要求,無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2.教師資格要求。嚴格“持證上崗”,報考特崗教師的考生要有教師資格證。
3.應聘職位的要求。初中教師崗位報考人員要求本科以上學歷。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崗位報考人員需持有與所報考崗位相同科目的教師資格證,因疫情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需專業或相近。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不能報考體育與心理健康教育崗位。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報考科目不限。
4.原籍考生、參加過“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壹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誌願者、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