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推薦錄取的研究生人數壹般按本校應屆畢業生人數的15%左右確定。北大、清華等少數名校占20%以上。
2.對於沒有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壹般按照本科畢業生人數的5%左右確定要求。
3.其他高等院校壹般按應屆畢業生人數的2%確定。其中,首次開展推薦工作的高等學校,壹般按照前三年每年應屆畢業生人數的1%確定。
4.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科學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校,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免試人數,由學校統籌安排。適當增加國家發展急需的學生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