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可自主擇業,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可以報考公務員、選調生職位為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筆試;
2.自願留在地方繼續任職的,部分省份可通過進壹步考核將其錄用為事業編制人員;
3.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增加10分-1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職工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層工齡合並計算。
5.服務期滿後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貼息等相關政策。
6.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達到國家規定年限並符合相應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回原籍或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接收單位的,應允許接收單位在該地區落戶。
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根據其所擔任的職務和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崗位工資標準;服務期按服務年限計算。今後晉升高級職稱,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