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科目: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輪。首先,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參加初試,科目設置為政治、外語、專業基礎、專業綜合四個單元。
其中,外語主要有英語、俄語、日語,考生需要選擇壹種語言參加考試;專業基礎考試是民法和刑法;專業綜合考試是憲法、法學基礎理論和中國法制史。考生可根據本專業考試大綱了解相關內容,復習各科。
復試科目:初試成績公布後,成績達到國家線和專科線要求的考生需要繼續參加復試,由招生單位組織復試。
考試內容壹般包括專業綜合、英語口語、綜合素質等。具體科目不固定。考生需要了解招生單位制定的考核內容,並據此進行復習。經過這次考試,招生單位會綜合兩次考試的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