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生申請答辯時,須發表2篇與其論文主要內容相關的核心學術期刊,其中SCI收錄學術論文1篇;或EI收錄學術論文3篇;或EI收錄的學術論文2篇,與具體科研項目相關的科研報告1篇。
2.獲得與論文內容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的博士生,必須在與論文內容相關的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兩篇學術論文,不要求發表SCI或EI收錄的學術論文。
3.環境管理、環境經濟學等文理類專業的博士生申請答辯,必須在與論文相關的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2篇學術論文,其中包括SSCI收錄的1篇學術論文或CSSCI或EI收錄的2篇學術論文。
4、本要求從2008級博士生開始實施。
描述:
1.博士學位申請者發表的學術論文,署名必須是除本人導師外的第壹作者或第壹作者,國家發明專利排名第壹或除本人導師外的第壹,第壹署名單位應為吉林大學;
2.學術成果的認定:發表的學術論文以現刊或網上檢索的全文為準,國家發明專利以專利證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