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學風,熱愛集體,尊師愛校,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有益的集體活動。
3、努力學習,完成訓練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優異。
4.本人申請,導師同意參與評估。
5.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能參加獎學金評定:本學年因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警告及以上(含警告)處分者,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本學年壹門以上(含壹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者,或因三門成績較低而被跟蹤培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