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已面試並建議免試者外,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考試。
(2)復試的內容和方法
2015復試”162249467復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素質和能力測試(30%);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40%);外語考試(包括聽力、專業英語、口語各占30%)。
復試分專業進行,采取筆試加面試的形式。專業英語和聽力要求筆試,可根據各專業需要增加其他筆試環節。
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主要圍繞專業知識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能力的考察。
(3)復試結果的使用。復試成績滿分為100,本部門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復試小組對復試情況進行記錄、錄音,填寫對每位考生的評語,給出評價結果。
(5)對於同等學力的考生,除統壹復試內容外,還需加試。加試科目為應用專業的兩門主要本科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考的方式是筆試。加試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壹門加試課程成績低於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合格。
(6)復試有否決權,復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