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要送到第二誌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部分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會負責將他們的所有材料及時轉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調整條件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線要求,但在原報考單位不具備復試資格,可以申請調劑。
復試的具體要求以初試後教育部發布的《關於錄取當年碩士研究生的通知》的規定為準。原則上要求考生選擇與原科目相同或相近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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