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規定,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要送到第二誌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劑。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部分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會負責將他們的所有材料及時轉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2.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線要求,但在原報考單位不具備復試資格,可以申請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以初試後教育部發布的《關於錄取當年碩士研究生的通知》的規定為準。原則上要求考生選擇與原科目相同或相近的科目。
3.考生可以下載轉學信息表,填寫轉學信息,根據各院校的條件信息投遞轉學信息表。調劑信息是面向所有考生的,所以相關機構在收到調劑信息表時,需要時間進行篩選,最終確定調劑名額。調劑名額會在院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要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