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師級或者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壹般分配相應的領導職務。在師、團級軍隊轉業幹部較多,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安排相應的非領導職務。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與其軍事職務相應或者相當的人員的標準確定,津貼、補貼、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八條,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是壹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完成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