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最低服務期內,除正常工資補貼外,博士研究生五年內每月給予654.38+萬元補貼和654.38+0000元人才津貼,研究生五年內每年給予654.38+0000元人才津貼。
2、引進人才在荊州市無住房的,可申請金豐人才公寓。博士生房租3年內由市財政支持50%,用人單位出資50%,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8000元。
3.家庭安置和子女入學。引進人才子女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全市範圍內選擇學校就讀,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協調辦理相關手續。配偶願意在荊州工作的,用人單位將在職責範圍內與有關部門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