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申請材料連同其他材料壹起提交給大學。
(2)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憑存款證明申請I-20。
(3)簽證階段,存款證明作為赴美簽證。
建議家長分兩個階段開具證明:(存款證明有效使用期為6個月)
1.美國大學申請階段:G12上學期(9月~ 165438+10月)給銀行開了10左右的存款證明,申請時每個大學提供壹份。(備註:大學學雜費5-7萬美元/年,出具兩年學雜費證明,約70萬人民幣)。
同時,贊助留學基金的家庭成員必須簽署壹份支持大學的經濟資助,上述文件通常包含在大學提供的申請表中。
2.美國簽證階段:G12下學期(5-8月)向銀行出具中英文兩份左右的存款證明並提供面簽。(備註:大學學雜費5-7萬美元/年,出具四年學雜費證明,約1.4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