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在招生簡章中並沒有直接規定“留學生不能考公安研究生”。
參考公安大學政審的要求,具體是:“私自出國留學,停留時間超過6個月的,不予錄取。”
考生可根據政審要求進行自控,必要時可直接向刑警學院研究生部或負責政審的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