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位分為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標誌著被授予者的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了研究生標準的學術職稱。學位制度起源於歐洲中世紀,表明被授予者具有什麽樣的學術水平和專業知識才能自理,具有壹定的身份象征意義。
畢業生分類:
1.按學位分級。
研究生學位分為碩士和博士兩個層次。
2.根據專業和目的。
根據專業和用途,研究生學位可分為普通研究生學位和特殊研究生學位(專業學位)。其中,普通研究生占絕大多數。
3.按學習方法劃分。
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職研究生。前者是指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後者是指在職研究生,在學習期間仍在原工作崗位上承擔壹定的任務。
4.按照學習經費的渠道。
分為國家計劃研究生、委托研究生(簡稱委托研究生)和自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