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應在18以上,35以下。經招聘單位同意,博士生或中級職稱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高級職稱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人員;
3.期間(影響期)正在接受處罰的人員;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和非應屆全日制學生;
6.原工作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
7.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發現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已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尚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