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全國每年征集服現役士兵的數量、頻率、時間和要求,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命令規定。
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研究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6周歲。
公民申請應征入伍的壹般程序如下:向當地兵役機關提出申請,接受初審(包括身體、政治條件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體檢;接受政治審查;批準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