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英文是指國家機關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組織或機構形式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工作人員也不同於公務員。根據國家機構分類改革的精神。
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是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和公益性事業單位。還有新興的利用國有資產和社會資本舉辦的機構,這些機構不是國家出資的機構。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征是“中心、會、所、站、隊、院、社、臺、宮、館”字樣的結尾,如會計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分為事業單位和壹般事業單位。
參加事業單位是指人事和管理參照公務員法使用事業編制。參加公務員改革後,事業單位在省級公務員招考中招生,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生。
2019年9月8日18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