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定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內由用人單位同級財政部門給予每人每月5000元的資助。按照《博士研究生發放辦法》的規定,自2020年7月起,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000元,直至累計3年期滿。符合《支付辦法》規定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雙壹流”高校畢業生,仍按原標準給予補貼。
日照縣委(工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財政局、市直及國家、省駐日照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補貼發放工作,進壹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認真落實補貼發放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及時足額享受補貼。 引導和鼓勵廣大高校畢業生紮根日照創業,加快各類人才集聚,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