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杭州市全日制大專(含高職)和全日制本科人才落戶政策》(壹)資格條件:35周歲以下(不含35周歲)的全日制大專(含高職)畢業生和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在杭工作並由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全日制本科人才可申請落戶。在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其合法固定住所進行戶籍登記。本人在市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經單位同意,可申請遷入市區單位集體戶口,或經人才市場同意,可申請遷入人才市場集體戶口,或遷入本人親友同意投靠並有家庭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高職)及以上可隨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其中隨遷配偶應成家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