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妳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用工第二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妳辭職開始,勞動仲裁時效壹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或在職的)、錄音錄像或其他有妳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名的書面材料(包括有公章的工作證、社保繳納記錄和有妳名字和公章的文件)
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工商註冊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註冊信息)!立案後會開庭,然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
4.找律師幫忙,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會耽誤妳去新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