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師資格證,只相當於有了當老師的資格;如果想報考某個地區、某個學校、某個學科的正式教師,需要重新參加教師編制考試。教師編的考試由市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管理。如果要報名,要關註當地兩個主管部門的官網。
考試內容涉及公共綜合知識、教育教學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三項。其中,教育教學知識涉及“兩學”內容。與教師資格證考試不同,考試中的兩學內容更側重於教學實踐。只有通過筆試和面試,才有機會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