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報名對象為: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研究生除外),年齡不超過35周歲。
選擇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規記錄,身心健康,畢業後有報效祖國建設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符合國外接收機構的錄取要求。
3.聯合培養博士生需要國外知名大學的正式邀請和國內外導師商定的詳細研究計劃。
選定字段
1.根據學校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規劃,結合創新團隊、創新基地和平臺、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學科的需求,確定具體專業和領域。
2.申請學校是國外知名大學。如果外方的邀請函和錄取通知書不是國外知名大學的,需要附上能證明對方是相關領域壹流專業或壹流導師的證明材料。
博士生聯合培養:留學期限6-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