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學科評價?
學科評估是指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發布的《學位與人才培養目錄》,對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壹級學科進行的總體水平評估。
學科評估是學位中心以第三方形式開展的非行政性、服務性評估項目。2002年首次進行,到2017完成四輪。學科評價以“自願申請、自由參與”為原則,采取“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法。
評價體系在前三輪的基礎上做了很多創新;評價數據以“公開數據與單位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獲取;評價結果以“分級”的形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照“學科總體水平得分”的排名百分位數,公布9個等級中排名前70%的學科:
前2%(或前2)為A+,2% ~ 5%為A(不含2%,下同),5% ~ 10%為A-,10% ~ 20%為B+,20% ~ 30%為B,30% ~ 30%。
公布評估結果的目的是為參評單位了解學科優勢和不足、促進學科內涵建設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提供客觀信息;為學生選擇學科和專業提供參考;同時也便於社會各界了解我國高校和科研單位學科內涵建設的現狀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