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的戶籍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之日在規定的行政區域內;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不能報考的人員
(1)現役軍人;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四)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構成應當回避的職位;
(6)正在就讀的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不接受報名,正在就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名,以此類推;
(七)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8)本縣在職人員;
(九)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