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人才計劃”主要針對2023年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1-2022)未在壹個工作單位工作的人員。
申請市屬事業單位學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壹: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壹輪“雙壹流”建設高校(42所),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壹流”建設高校建設學科(含壹級學科覆蓋的2個學科)。
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2023年國外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前200名。
申請縣(市、區)事業單位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017年教育部公布第壹輪“雙壹流”建設高校(42所高校)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壹流”建設高校(含壹級學科覆蓋的2個學科),2023年國外前200名高校(附件19)為全日制研究生。
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畢業生不納入引進範圍。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中央、省屬經濟單位職工不得報考。
其他在職人員報考,須經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批準,並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加蓋部門或單位公章的批準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