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應按規定主動接受監考人員的身份驗證、安全檢查和個人物品檢查。
考生只允許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鋼筆或簽字筆、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根據招生單位註明的準考證需要攜帶的用具。
考生人數的基本構成如下:
1、1、2為年度代碼:如2010填寫“10”。
2.第3、4位為省代碼:陜西省代碼為“61”。
3.第5、6、7、8位是縣、市、區代碼。
4.第九位是考試類別代碼:普通高考代碼為“1”。
5.數字10為科目代碼:文史-1,外語-2,藝術(文學)-3,理工-5,藝術(科學)-7,體育(科學)-8。
6.編號11、12、13、14為考生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