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授課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培訓學校另行考核,符合培訓條件者可免試推薦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學生免試的其他規定。
未按規定日期落實接收單位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當年的研究生考試,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推薦和接收免試生的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並公布。所有免試招生的學生都有根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學校所有推薦名額(有特殊政策要求的特殊項目除外)均可推薦給其他招生單位。
參考以上內容?教育部-特崗教師報考研究生有什麽優惠政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