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審查提交:
大學學習成績單(考生所在學校教務處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其他能證明英語水平的證明。
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和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生個人陳述(含畢業論文和科研成果介紹)。
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須提供在職定向證明材料。
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2名副高職高專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