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是指政府、學校和社會助學機構為表彰和鼓勵優秀學生而設立的獎勵基金。通常情況下,獎學金的頒發是出於對獲獎者在學習上的成就及其道德表現的肯定和認可,而有些獎學金的頒發是出於對獲獎者特定誌向、經歷或身份的肯定和鼓勵。因為獎學金是壹種資金形式的鼓勵,也屬於學生資助的壹種。
獎學金申請流程
1,個人申請。符合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國家獎學金評審表》。
2.班級推薦。每個班級都要成立壹個以班主任為首的班級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組。成員由班委(團支書)4人、宿舍長3人和普通學生組成,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和監督工作,負責向本系學生資助工作小組推薦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單。
3.按部門選擇。各部門學生資助工作小組按照本辦法要求,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和遴選,初步確定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單,在全部門範圍內公示,接受師生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根據公示後的結果,填寫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名單進行初審,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